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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苏州日报》有轨电车行业烙上苏州印

作者: 日期:2017-05-03 浏览:894


  苏报讯(驻高新区首席记者 周建越)近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现代有轨电车行车组织规范》《现代有轨电车运营安全评价规范》和《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规范》,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求。未来,这3项规范将会成为新的团体标准,30多个开通运营或正在建设有轨电车的城市将“有规可依”。
  据了解,这3个项目规范均由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负责主编,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10家单位参编。项目前期由现代有轨电车分会协助完成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四个阶段。后期如果通过审查,将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发放标准编号,并正式发布与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前关于有轨电车的标准很少。有轨电车建设与运营大都参照轨道交通行业标准,即地铁轻轨标准。但从建设与运行情况来看,有轨电车与轨交还是有较大不同。2015年,全国“现代有轨电车分会”在苏州成立,主要负责有轨电车专业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该分会吸纳了来自全国各地74家会员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单位及会长单位,坚持以“服务”为核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分会多次举办论坛、沙龙,扎实推进平台资源共享,让会员单位之间充分交流,共同探讨现代有轨电车可持续发展之路。
  “去年,在各会员单位大力支持下,协会完成了对现代有轨电车关键技术、发展形势以及建设和运营情况的调研,全面可靠的掌握行业发展现状,并在今年初举行的会员全体会议上反馈给所有会员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此次公示的3项团体标准公示外,去年中国工程建设协会发布的两项团标——城市轨道用槽型钢轨闪光焊接质量检验标准和城市轨道用槽型钢轨铝热焊接质量检验标准,也由苏州起草。同时,去年交通部颁布的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行标,也是由苏州牵头起草的,成为交通部的行业标准,这样一来,苏州牵头起草的有轨电车总的标准已达6个。
  根据有轨电车分会统计,截至去年底,国内已开通运营的有轨电车城市已达到10个,开通运营里程达198公里,覆盖东北、华北、华东、江浙沪、华南五大区域;而在建城市,则覆盖了全国的16省的25个城市,里程达到630公里。
  “因国内有轨电车公司基本上都是‘现代有轨电车分会’的会员单位,所以这些团体标准等,也就成了未来国内有轨电车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的相继出台,将进一步填补国内有轨电车行业标准的缺失,让各地发展有轨电车‘有规可依’。”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