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18年度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招标
作者: 日期:2018-01-15 浏览:913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2018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18年度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招标
代理。
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中标数量:2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单位必须是苏州市2018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即招标代理Ⅰ组;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时请各投标供应商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件的复印件;
2. 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合格的报名单位满足3家及以上,如不能满足,则延期报名。
七、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2018年01月19日9:00-- 16:00(节假日例外)
发放地点:苏州高新有轨电车大楼707室。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01月26日13:30~14: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6日14:00
接收地点:苏州高新有轨电车大楼3楼会议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地点: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大楼3楼会议室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采购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宇东
联系电话:0512-68558419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