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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18-01-18 浏览:1120

  由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组织的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招标项目: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中标数量:1家

  4、服务范围:造价咨询服务

  5、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投标人应该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2) 必须为苏州高新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2017-2019年度定点服务商;

  (3) 在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工业园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4)在苏州市属县级市(张家港、昆山、常熟、太仓)范围内的造价咨询机构,因其距离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项目现场较远,为保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工作响应时间符合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要求,即经批准的工程造价项目方案内的相关人员从接到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工作指令起,到达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投资评审项目现场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则认定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项目,分布在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周边约60分钟车程范围内,因此要求各中标单位的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被发现未在承诺时间内响应工作(即自通知时间起至到达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投资的项目现场时间超过60分钟),违背响应服务情况一次的,则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有权取消其造价委托资格,终止双方工程造价委托定点服务合同,并在下一轮工程造价单位招标时拒绝其报名。另外,因中标单位违背服务承诺或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要求不满足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要求的,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建议将其作为当年度苏州预选承包商评选入库的惩罚性条款之一。

  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含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复印件;

  (3)外地机构在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

  (4)在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工业园区)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投预审材料起止时间及地址:

  时间: 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6日 9:00-16: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址: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有轨电车大楼7楼;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只有向本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投标。

  7、招标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工  联系电话: 68558419 13861326641

  8、关于本次采购的信息将通过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我公司网站同步发布,敬请留意;

  10、本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