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部备品备件油脂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澄清
作者: 日期:2019-07-11 浏览:967各潜在投标人:
受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之委托,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车辆部备品备件油脂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编号为SZHXDL2019-Z-G-039的招标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补充说明:
对招标公告中“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润滑油脂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润滑油脂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其中合同业绩金额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