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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生产用车采购(3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20-07-03 浏览:707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生产用车采购(3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生产用车采购(3辆)

二、招标内容:生产用车采购(3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编号: JSHW2020-GQ-G-0358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34.6635万元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授权书为准);

2、投标人为在苏州开展两年以上保险业务公司并提供上溯两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保险单位要求为中国人民保险或太平洋保险或平安保险)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联合成员方须为保险单位。

七、投标单位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 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投标人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为准);

7、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审核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09,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发售地点: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9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07230930-1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07231000

投标地点: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07231000

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何磊

联系电话:0512-68087208

    真:0512-65160659

电子邮件:zb1@jocsz.com 

    址: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9

    编:215011

2、招标人: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2-68558419

    址: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

3、监督电话:0512-68558455

十一、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