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配件材料定点供应商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20-08-26 浏览:634受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之委托,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配件材料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HXDL2020-Z-G-032号
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配件材料定点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0元)
(注: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采购预算按450万元*2年计算)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针对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进行车辆配件材料的供应,本项目中采购的车辆配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发动机部分,车辆底盘件部分,车辆车身、内饰件部分,车辆泵类、阀类部分,车辆车载压力容器、安全件部分,车辆电器、线索部分,新能源车辆配件部分,车用油品部分,各类五金配件,氧气、乙炔等维修用危险气体、其它应急物资等,具体标的物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相关必备设备的清单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相关技术人员: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配备至少3名工作人员,用于本项目材料库内部管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用工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在苏州市(苏州市包括4县市)必须有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如投标供应商非苏州市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2)本项目需运输供应危险气体,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的危险气体供应服务合同。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
(3)投标供应商在苏州市(苏州市包括4县市)必须有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如投标供应商非苏州市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4)本项目需运输供应危险气体,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的危险气体供应服务合同。
八、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双休、节假日除外) 只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九、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9月16日09: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项目在苏州日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sndtram.com/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以转账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的70%收取。
如按以上计算方式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最低收费3000元收取。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地址: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
联系电话:0512-68558419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邹杰/张涵文
联系电话:0512-69560667
采购工作监督电话:0512-68558455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