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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作者: 日期:2024-01-19 浏览:475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ZXY2024-ZXZB-G-008

招标内容: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招标单位: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别:服务类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1

招标编号

SZXY2024-ZXZB-G-008

2

招标内容

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3

采购预算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4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及地址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师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

    编:215000 

联系人:徐燕、华山

5

采购人

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日历日)

7

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

8

询问和提疑

投标响应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01月29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师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电话:13584846234;联系人:华山)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均须提供扫描件PDF版,以U盘形式提供;

10

投标时间

2024年02月07日13:00~1330(北京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开标室。

12

开标

2024年02月07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开标室。

13

评分标准

根据质量、技术、服务与价格的比较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方法

15

服务费

1)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的70%收取。

如按以上计算方式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最低收费3000元收取。

16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书一与投标书二装订在一起或投标书二中出现总报价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四章 招标书............................................................................................................ 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

第六章 评分标准........................................................................................................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采购的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24-ZXZB-G-008

二、招标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

四、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五、服务期限:两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备案并公示。
    (3)如为分所投标须提供总所授权证明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与其他企业个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说明,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总查询平台的查询页完整截图,并对查询结果中体现的与其他企业个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如实作出对应的文字说明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提供完成备案并公示的证明材料。

6、如为分所投标须提供总所授权证明复印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现场报名,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 :

1、响应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26日15:00前完成报名上传,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逾时做自动放弃。

2、报名费:人民币叁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2月07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13:30(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携带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7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本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联系人:华山、徐燕   联系电话:13584846234  传真:0512-89189896

2、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九、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ndtd.cn/)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

A、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  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  响应: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2.6  中标单位(服务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中标单位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中标单位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中标单位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中标单位的价款。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B 、投标单位

3合格投标单位的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记录。

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 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8招标公告及招标书(第四章)中明确的其他要求。

4、投标委托:指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C、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的说明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8.2 投标单位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单位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单位。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单位。

10、投标答疑会

10. 1投标单位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

10.2投标单位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相关投标单位。

10.3勘察现场:

10.3.1 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单位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0.3.2 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4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D、投标文件说明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全部文件制作统一采用A4纸。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2.1.1投标函;

12.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参加);

12.1.3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12.1.4明细清单报价表;

12.1.5 投标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1.6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 ;

12.2.1技术要求对照表;

12.2.2商务条款偏离表;

12.2.3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方案;

12.2.4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表格可自制);

12.3投标书三(资格证明部分);

12.3.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2.3.2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3.3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12.3.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3.5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3.6投标单位提供近半年内企业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12.3.7投标单位情况表;

12.3.8招标文件评分得分中要求的证书、报告、文件等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1、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投标书三(资格证明部分)中均不得出现价格。2、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上述规定的资料。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分。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可合并或独立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后进行密封

13.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代理服务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条款例外。

14.2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且单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未填单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

14.3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综合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综合总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4.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标段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投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4.5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14.6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4.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自开标日起3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单位按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16.2.1投标函;

16.2.2授权委托书;

16.2.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6.2.4投标报价明细表;

16.2.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E、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密封

17.1.1投标书一为报价部分,一正三副。

17.1.2投标书二为技术部分,一正三副。

17.1.3投标书三为资格证明部分(包括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一正三副。

17.1.4以上投标书一必须单独密封,投标书二和三可合并或独立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后进行密封。

17.1.5密封袋的封皮上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或二、三)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7.2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7.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分正、副本而出现不一致的由评审小组确定处理意见。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地点。

18.2招标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投标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书面通知。

19.2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撤回投标的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投标文件撤回的,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退还。

19.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19.5 项目开标后,无论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都不予退还投标人。

F、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采购单位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单位代表参加。

20.2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向工作人员出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0.3开标时由投标单位相互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0.4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补充、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采购单位将做唱标记录。投标单位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0.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

21.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1.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1.2.2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1.2.3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21.2.4向招标委托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1.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1.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

21.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1.3.5配合招标委托单位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

21.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服务商提出的质疑。

22、评标内容的保密

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单位进行联系。

22.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

23、对投标文件初审

23.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3.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3.2.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3.2.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2.4投标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3.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服务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3.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23.5.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

23.5.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3.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3.5.4投标单位拒绝修正错误;

23.5.5投标单位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3.5.6投标单位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3.5.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4、投标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4.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单位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4.3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性内容。

25、废标

25.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5.1.1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的;

25.1.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5.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1.5评审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或与招标要求严重不符的。

25.2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6.2.1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

26.2.2服务措施;

26.2.3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6.2.4 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6.2.5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

26.2.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G、授予合同

27、中标单位的确认

27.1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7.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27.3招标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

27.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8、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9、中标通知书

    29.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服务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2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0、合同的签订

30.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与业主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0.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1、履约保证金:无

H、其他事项

32、中标服务费

32.1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32.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32.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服务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服务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服务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请中标单位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123147539@qq.com。中标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合同。

服务费账号:

帐户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帐号:462458194349

33.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一、报价部分

1、1投标函

投 标 函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投标总价(大写):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价格报价包含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代理服务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条款例外。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全部工作。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30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价格。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8、我们同意中标单位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文件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10、通讯地址: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参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3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期限

1

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遴选项目

      元/年

两年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联系人: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代理服务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条款例外。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4详细清单报价

序号

分项报价

含税(元)

不含税(元)

1

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价



2

2024年度财务报表报价



3

2024半年报报价



4

2025半年报报价



总价 :    含税(元),    不含税(元),税率:      %

 

 

1.5投标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技术部分

2.1技术要求对照表

技术要求对照表(根据要求表格可自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偏离/响应

说明

1





注:1、投标单位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技术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招标要求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单位对所投技术要求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根据要求表格可自制)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注: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3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方案;


 

2.4 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序号

项目组所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资格

从事本工作时间

1








2








3















注: 1、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组成员须按本表承诺人员实施,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附后。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部分

3.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SZXY2024-ZXZB-G-008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XY2024-ZXZB-G-008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不良记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接触或招致法律诉讼。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22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22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7招标文件评分中要求的证书、报告、文件等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第四章 招标书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采购的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24-ZXZB-G-008

二、招标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四、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根据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承接审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4半年报、2025半年报服务。审计报告主要用于债券发行及信息披露使用等(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审计报告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出具。)审计的主要内容按照相关文件和具体项目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中标人应予以全力配合。

2、财务报表审计范围:

2.1合并报表:

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苏州高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

2.2单体报表:

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共13家单位;

五、服务期限:两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本单位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的,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二)质量控制水平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服务质量标准,对各项服务工作或具体服务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自我约束,以提高服务工作水平以及服务工作的效益和效率,以使质量控制达到较高水平。

2、采购人后续将对中标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服务对象的年报审计开展后评价(包括跟踪评价审计),后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将扣减审计费用或取消审计资格。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中标人如在开展审计服务时,根据后评价结果对服务质量水平不达标的及发生重大审计失误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人员配备要求:

1、负责承接服务对象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在服务商提供的备选项目经理中产生,如有增补调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2、负责承接业务项目经理的总体要求。

2.1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财政检查纪律;

2.2 熟悉会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审计工作。项目经理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限应5年。

3、审计业务开展前,项目组的设立应指定具有专门技能,有相当业务水平的人员,并考虑到审计的范围和复杂性、审计人员的资格和专业素质、有无需回避的人际关系等因素。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4、服务商应当保证能够提供每个工作日8小时电话咨询业务的服务。

(四)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业务程序:

1、审计委托单位提出审计需求,审计委托单位应披露便于服务商确定工作量、制定服务方案的项目信息,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组织架构、业务类型、地域分布、财务信息(如资产规模及结构、负债水平、年业务收入水平、其它相关财务指标)等。

2、服务商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及出具审计报告。

(五)诚实信用、反腐倡廉:

1、服务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审计委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六)其它:

1、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委托单位商业秘密要严加保密(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行准则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否则委托单位有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委托第三方代为从事上述业务。

3、服务期限:两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其他综合说明:

   1、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代理服务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

4、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5、中标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并不得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项目编号:SZXY2024-ZXZB-G-008) 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有关的工作内容。

5服务收费: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包括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SZXY2024-ZXZB-G-008号招标文件;

(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第三条  合同内容

1、接受业务范围:乙方根据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接审计服务工作。审计的主要内容按照相关文件和具体项目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

2、服务内容: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3服务期限:两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四条  承接审计业务程序

1、甲方提出审计需求,披露便于服务商确定工作量、制定服务方案的项目信息,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组织架构、业务类型、地域分布、财务信息(如资产规模及结构、负债水平、年业务收入水平、其它相关财务指标)等。

2、乙方正式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须保证包括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格支付

1、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价格包括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代理服务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支付及付款方式:

3.1按年支付,乙方在完成2023年成果报告且甲方确认后60天内,甲方支付      元(按实际服务工作量分别进行结算);乙方在完成2024年成果报告且甲方确认后60天内,甲方支付    元(按实际服务工作量分别进行结算)。

3.2如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考核细则

1、乙方的工作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办法由甲方另行制定,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的时效性、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

2、如乙方不同意参加考核,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的审计业务工作进行考核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惩

2、按合同规定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执业规范及甲方的要求,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及要求的相关审计补充资料,确保项目审计质量。

2、乙方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并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对外透露审计业务报告相关信息。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审计报告和相关审计补充资料的,除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外,甲方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审计,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3、乙方的工作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并接受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的奖惩。对不同意参加考核的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在被授予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按乙方违约处理。

5、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

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采取必要惩处措施,直至取消乙方服务商资格。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3、甲方、乙方可就违反服务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

4、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

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解除的除外)。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包括违约终止合同和破产终止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终止合同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经查实乙方存在行贿或有收受、索要甲方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各种财物和免费服务行为的。

(2)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执业资格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服务商资格的。

(4)乙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结果,以及擅自对外透露审计报告相关信息,经查实且情节严重的。

(5)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承诺的投入本项目人员的。

(7)在服务期限每个年度内,乙方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审计业务邀请达2次的。

(8)乙方在审计服务检查考核中,在工作时效、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工作要求上出现严重差错,达到考核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时。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任何不正当行为影响、干扰被审计单位。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4、甲方如有以下情形的,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乙方审计服务费用的。

第十四条  破产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服务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被审计单位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无。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评分标准

A.评分办法

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B.评分细则

一、价格部分(满分15分):

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第二步:所有投标单位的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
    第三步: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15分)

二、技术部分(满分85分)

(一)内部管理情况:60分

1、内部控制制度比较:20分

(1)人员管理制度比较,5分(人员管理制度最为全面、完整、规范的为优秀,得5分;人员管理制度较为全面、完整、规范的为良好,得3分;人员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完整、规范的为一般,得1分;无方案内容者不得分。)

(2)质量控制制度比较,10分(质量控制制度最为全面、完整、规范的为优秀,得10分;质量控制制度较为全面、完整、规范的为良好,得7分;质量控制制度不够全面、完整、规范的为一般,得4分;质量控制制度在全面、完整、规范性方面较差的,得2分;无方案内容者不得分。)

(3)档案管理制度比较,5分(档案管理制度最为全面、完整、规范的为优秀,得5分;档案管理制度较为全面、完整、规范的为良好,得3分;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完整、规范的为一般,得1分;无方案内容者不得分。)

2、服务方案: 40分

(1)针对本项目人员分工方案比较,10分(人员分工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为优秀,得10分;人员分工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的为良好,得6分;人员分工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的为一般,得2分;无方案内容者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责任划定方案比较,10分(责任划定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为优秀,得10分;责任划定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的为良好,得6分;责任划定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的为一般,得2分;无方案内容者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比较,12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为优秀,得12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的为良好,得7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的为一般,得2分;无方案内容者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服务措施,8分(其他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为优秀,得8分;其他服务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行的为良好,得4分;其他服务措施不够科学合理、可行的为一般,得2分;无方案内容者不得分。)

(二)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情况:14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4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财务类业务的审计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审计的财务类业务审计报告,每提供一个审计报告得2分,最高得4分(审计报告需有项目负责人签章,否则不得分);

2、拟派注册会计师人员:6分

拟派注册会计师人员在满足5人为基础,超过5人的,每增加一人得1分,满分6分;

3、拟派其他人员情况(不含上一条评分中的注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人,满分4分。

说明: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名单,涉及评分内容的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册会计师为退休人员的除外),其中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以注协盖章证书为准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相关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三)投标单位企业综合实力比较:11分

1、投标单位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5分

(1)投标单位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为全 国百强所排名1-30名,得5分;

(2)投标单位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为全国百强所排名31-60名,得3分;

(3)投标单位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为全国百强所排名61名-100名。得1分;

(4)其他排名不得分。

上述均需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单位审计业务情况:6分

根据投标单位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所服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审计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合同(或业务约定书)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

1、项目服务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为无效投标。

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

3、如有要求的原件资料(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如有),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不需密封(同时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清单目录一式两份)。

4、投标单位若为分公司(分所)参与投标,评审内容以分公司(分所)资料为准(如评分办法有特别要求除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