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新有轨电车】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车辆段设备专业)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作者: 日期:2025-06-06 浏览:179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车辆段设备专业)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公告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就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车辆段设备专业)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性物资(车辆段设备专业)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陆仟壹佰贰拾壹元
人民币(小写)146121元
三、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单位投标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轨道交通类)金额10万元及以上备品备件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询价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批次询价资格。
五、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条款
1.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完毕(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质保期:投标方应保证所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积压的库存商品(注:原则上产品生产期应在半年之内,如遇进口产品等特殊情况另行商定;对于产品有有效期的货物,交货日期距离生产日期不得大于有效期的30%),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当批合同物资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物资到货结算价的95%在90日内予以支付,其余5%作为售后服务质保金并于质保期满90日内予以支付。
4.其他(若有)
六、投标单位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3、相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报名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领取询价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询价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七、报名相关信息: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电车大厦909室计划合约部;
3、 发布时间:自2025年6月6 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4、询价文件将以邮件发送。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请于下述时间和地点提交密封的投标书,逾期不候。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送达或邮寄(请在快递单上备注本次询价项目的名称);
3、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909室;
4、接收人:唐工
联系电话:0512-68558448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电车大厦九楼会议室四。
十、联系及监督
1、采购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12-68558448
2.监督电话:0512-68558405
十一、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ndtd.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本询价通知书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ndt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