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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高新有轨电车】招标公告-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及1延线供电维保项目

作者: 日期:2025-11-27 浏览:257

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及1延线供电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及1延线供电维保项目

二、招标需求:

服务内容: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及1延线供电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3年,20261月1日-2028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招标编号:ZSYY2025-GQ-G-033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零捌拾叁万叁仟肆佰元整(¥20833400.00元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

1、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机电工程或电气化工程,以职称证证书或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

3、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或维保)项目的投标竞争;

4、投标单位近五年内(自2020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从事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施工、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建设或运营方面管理,且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项目的建设、维保或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

七、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近期社保复印件);

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

4、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机电工程或电气化工程,以职称证证书或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或维保)项目的投标竞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单位近五年内(自2020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从事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施工、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建设或运营方面管理,且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项目的建设、维保或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

8、提供投标人与其他企业个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说明,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总查询平台的查询页完整截图,并对查询结果中体现的与其他企业个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如实作出对应的文字说明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切行果由供应商自负)。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获取招标文件,审核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5124,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时作自动放弃。

2、发售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报名处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1218下午1330-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1218下午1400

投标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电车基地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1218下午1400

开标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电车基地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单位: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欢欢、丁苏苏、邹智宇

联系电话:0512-65583189

   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

   编:215011

2、招标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

人:唐工

联系电话:0512-68558448

   址:苏州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 

十一、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