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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漫步运河畔,邂逅“公园+”:大运河线性公园服务升级纪实

    自2019年建成以来,大运河线性公园依托8.8公里的水面,将苏州高新区与姑苏区两岸风光紧密相连,编织成一幅徐徐铺展的山水长卷。这里不仅是承载千年运河文化的“景观带”,沿岸古迹静静诉说着往昔繁华;更是市民日常运动生活的”健康带“,晨跑者迎风徐行、骑行者穿梭绿荫、漫步者笑语盈盈,处处跃动着城市蓬勃的生机。

    2025-07-24
  • 筑安全防线 迎祥和新年——苏高新交发集团开展元旦节前安全检查

    元旦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平稳有序的安全生产形势,12月31日上午,苏高新交发集团董事长胡漳敏、总经理龙娟分别带队开展元旦节前安全检查。

    2024-12-31

国标《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发布,2017年实施——苏州高新有轨电车公司全程参与编制

作者: 日期:2016-11-28 浏览:2646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第52号公告,发布《汽车维修培训设备》等40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其中,《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在列,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交通运输部关于有轨电车运营方面首个标准,也是交通部关于有轨电车的第5个标准。

2014年9月1号线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

       2014年9月,苏州有轨电车1号线组织了“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成为国内首个历经试运行、专家评审,意见整改,最后才通车的有轨电车线路。苏州高新有轨电车公司联合交通部科学研究院,组织全国各地的有轨电车行业专家,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苏州等地举行编制会议。总结高新区有轨电车建设运营的经验教训,吸收国内城市的成熟经验,科学合理地编制《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标准。经过2年不懈的努力,该标准正式被列入交通部标准,成为各城市发展有轨电车必须强制执行的首个运营标准。

       《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在交通部原有的《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基础上,针对有轨电车的实际情况,合理引导有轨电车发展,为有轨电车系统开通运营条件提供技术准则,保障投入运营后的发车频次、运营时段、旅行速度、乘车便捷性和舒适度等方面的较好表现。

       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试运营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础条件、土建工程、车辆和车辆基地、运营设备系统、运营组织、道路交通组织、应急与演练10个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对国内城市有轨电车开通条件有了硬杠杠,比如,“不载客试运行不能少于3个月”等。

综合部/赵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