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内建设或作业活动 “并联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作者: 日期:2021-08-19 浏览:8071一、办理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2.《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苏人发〔2016〕9号(详见:附件1)第三章保护区管理(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
3.《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19〕82号)、苏州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材料的通知》和《有轨电车保护区管理办法》。
二、业务受理
1.受理部门: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综合执法大队。
2.受理地址:电车基地(马涧路2000号)运营分公司C315、313室。
3.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4.联系电话:0512-68558219、68558187。
三、办理事项分类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指在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建设或者作业活动,为住建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国家、省、市、区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一般类开挖施工作业
是指在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外的建设或者作业活动为一般类开挖施工作业。
四、审查和服务时间承诺
1.严格执行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第二阶段)审批事项办理规划》苏建改办〔2019〕19号文件要求,承诺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完成并联审批和意见反馈。公示、听证、认证、审查等不计入审批时间。
五、项目办理
1.一般类开挖审查流程、所需提交资料要求及资料下载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工作联系函(详见:附件2) | 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
2 |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内一般类施工开挖作业审查及监管控制流程(详见:附件3) | |
3 | 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 |
4 | 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 |
5 | 开挖平面图、施工示意图等 | 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
6 | 有轨电车交通设施保护保护方案专家复核意见 | 如有轨电车交通设施保护方案涉及专家认证审查,申请单位应报送专家复核意见。 |
7 | 签订《外单位施工安全协议》(详见:附件8)和缴纳安全保证金 | 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
2.危大类工程审查流程、所需提交资料要求及资料下载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工作联系函(详见:附件2) | 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
2 |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审查及监管控制流程(详见:附件9) | |
3 |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施工开挖作业)审查及监管控制程序一览表(详见:附件10) | 危大类工程审查所需提交资料详见附件表格。 |
4 | 自行下载打印、填报。 | |
5 | 办理《外单位施工安全协议》(详见:附件8)和缴纳安全保证金。 | 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
3.办理退还安全保证金所需提交资料要求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退保证金申请(详见附件13) | 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 |
2 | 收据(有轨电车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 | |
3 | 工程竣工验收或移交报告等相关材料 | 深基坑四方(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竣工验收记录、监测总结报告、管线验线报告等相关材料 |
4.保护方案(监测方案)专篇编制大纲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有轨电车交通设施保护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6) | |
2 | 有轨电车保护监测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14) |
5.第三方监测要求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有轨电车保护区项目监测单位资质备案清单表(详见:附件15) | |
2 | 有轨电车道床结构沉降监测预警、报警及控制值(详见:附件16) | |
3 | 有轨电车桥墩结构沉降监测预警、报警及控制值(详见:附件17) | |
4 | 第三方监测周期、频率、监测报告及监测异常处理要求(详见:附件18) |